Recent數據載入中... |
學生證照及競賽獎勵計畫實施辦法
真理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學生證照及競賽獎勵計畫」實施辦法
民國100年9月6日一◯◯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1. 目的: 1.1 依據「真理大學企業管理學系100至102學年度中程校務發展計畫」第三項及第四項,訂定「真理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學生證照及競賽獎勵計畫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2. 範圍: 2.1 本系學生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者,得申請之。 2.2 本系學生在學期間通過外語檢定並符合申請「真理大學通識教育獎學金」者,得申請之。 2.3 本系學生在學期間以本校名義參與校外國際級、全國性之公開正式比賽獲得獎勵證明,且未獲得「真理大學學生參與校外競賽獎勵辦法」補助者,得申請之。 3. 權責:無。 4. 定義:無。 5. 作業內容: 5.1 本系學生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獎勵分為五等級,各級獎勵金發放金額依「真理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專業證照獎勵級別表」辦理。 5.2 真理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專業證照獎勵級別表。
5.2.1 其他專業證照獎勵等級之認定,由系務會議訂定之。 5.3 5.3.1 本系學生在學期間通過外語檢定者,依「真理大學通識教育獎學金外語檢定考試實行細則」辦理獲得獎勵後,本系將另外給予同等獎金獎勵。 5.3.2 本系學生在學期間赴海外遊學進修,檢附結業證明、遊學心得(含照片),經審查核可通過後,每名獎勵金額NT$ 1,000。 5.4 本系學生在學期間以本校名義參與校外國際級、全國性之公開正式比賽獲獎者,依「真理大學學生參與校外競賽獎勵辦法」辦理。 5.5 申請者需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華南銀行或淡水一信之存摺封面影本、專業證照證書影本並出示正本或競賽獲獎證明文件影本並出示正本。 5.6 補助順序以申請書與所有申請要件送達申請單位之先後次序為補助之次序,如申請要件不齊,應予退件並依序遞補,待要件齊全後重新送件申請,如因故而超出補助經費總額或期限,不予補助。 5.7 本辦法補助經費來源於「真理大學100至102學年度中程校務發展計畫」項下提撥辦理。 6. 流程圖:無。 7. 相關文件: 7.1 「真理大學通識教育獎學金外語檢定考試實行細則」。 7.2 教P-712「真理大學學生參與校外競賽獎勵辦法」。 7.3 「真理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專業證照獎勵級別表」。 7.4 TQC企業人才技能認證人員別說明。 8. 使用表單:企系W-007-01-A學生證照獎勵計畫申請表。 9.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瀏覽數
![]() |